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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粮食储备军供科作者:发布时间:2017-07-28

楚发改函〔2017〕203号


各县市发改局、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

根据云南省粮食局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州粮食企业实际,制定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各县市发改局、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贯彻执行。


附件: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粮食局加强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粮食局加强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粮食局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全国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州粮食企业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州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更好履行保障国家和我州粮食安全的行业使命,全力做好在全州粮食行业开展“查问题、治隐患,抓安全、守底线”各项工作,确保我州粮食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当前粮食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特别是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有关粮食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要求,以深入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统筹粮食流通各环节、各方面工作,建立粮食系统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夯实粮食系统安全基础,确保全州粮食流通工作的安全、稳定和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要求

在全州粮食系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全面建立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基础稳固、保障有力、协同联动、廉洁高效的粮食系统安全体系,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点”,坚决守住粮食收购、粮食供应、粮食质量和廉洁从政从业“四条底线”,确保不发生严重霉粮坏粮事故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大面积农民“卖粮难”,不发生粮食供应脱销断档和价格大幅波动,不发生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塌方式腐败等系统性安全问题。

(一)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全州粮食系统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国家粮食局、省粮食局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重视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把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一规定两守则”,进一步加强“一规定两守则”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增强全州粮食行业各级领导和所有从业人员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确保“一规定两守则”的落地生根;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粮油仓储单位、政策执行主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责明晰、分工负责、有机统一的安全储粮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和风险防范及隐患排查机制,守住“两个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严重霉粮坏粮事故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守护好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建立“两个重点”为主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结合年度库存检查、秋冬粮油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突出重点,强化排查治理,坚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消除隐患;经常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自纠、督导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进行督查整治,通过各类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地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危机意识。

三是严格执行《粮油储存安全责任暂行规定》,切实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坚守粮食收购、粮食供应、粮食质量和廉洁从政从业“四条底线”。“四条底线”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州粮食系统务必从严从实,紧抓不放,确保不破底线、不越红线。

一是抓好粮食收购,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在政策性收购方面,全省粮食收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认真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云南省公布的2017年最低收购价,需启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继续参照《云南省6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201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云粮发〔2017〕8号)规定,指导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按照“四共同”机制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合规布设库点,及早做好收购准备。积极探索通过订单收购形式,鼓励和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二是保障粮食供应,严防脱销断档和市场剧烈波动。要强化政府粮食储备监管体系建设,做到运行规范、责任明确、约束到位、调控有力,确保储备粮数量实、质量好、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实施“中国好粮油云南行动计划”,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粮油产品,做强做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我州粮油产品推介和品牌创建,促进楚雄州粮食外销。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密切监测省内外粮食市场价格和供求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健全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满足各类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的粮食应急需要。要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新形势,主动做好政策对接,确保完成各项军粮供应保障任务。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完善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快检方法、产后服务中心等建设,建立起涵盖全州粮食流通领域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强现有州级粮食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试点开展市场化粮食购销检测服务等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

按照今年全省启动县级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工作,争取做到县级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点全覆盖,努力实现“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认真执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各项质量管控制度,逐步建立重金属、真菌毒素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严格把好政策性原粮收购和出库的质量关。

四是狠抓正风肃纪,严查涉粮腐败问题。全州粮食系统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融入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贯穿到粮食工作全过程,落实到粮食行业各单位。要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针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专项,明确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涉粮违纪违法行为,对“转圈粮”、以陈顶新、虚购虚销、转手倒卖、虚报库存套取粮油收购贷款和财政补贴,以及拖欠农民售粮款、人为设置障碍阻挠出库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惩处、严厉问责,决不姑息。要严格新建粮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粮库智能化升级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实行跟踪问效、全程监管。

三、具体措施

(一)按照省粮食局工作部署,我州从2017年7月下旬开始,立即组织开展全州粮食系统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围绕“两个重点”和“四条底线”,结合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2017年全州粮食流通工作要点落实以及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在全州范围开展专项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粮食系统安全风险和隐患,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向被督查的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此项工作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

(二)按照《楚雄州201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完成全州粮食库存检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17年粮食库存检查州级抽查工作。遵循“双随机”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州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选派库存检查人员,随机选择县市、企业进行检查。通过开展库存检查工作,切实加强全州粮食库存管理,夯实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准确掌握全省粮食库存底数,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坚决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的底线。此项工作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

(三)组织开展粮食收购专项检查。结合储备粮轮换工作,认真抓好粮食收购,完善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适时启动执行预案,实施州级储备粮轮换订单收购工作,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强化粮食收购监督检查,维护市场收购秩序,严厉打击“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坚决防止发生农民“卖粮难”。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加快应急供应网点建设,不断完善粮食应急预案。按照《云南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粮食市场监测有关工作的通知》(云粮调控发〔2017〕4号)的安排部署,建立监测点并入国家粮油直报系统,争取健全涵盖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应急供应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此项工作由调控科牵头负责。

(四)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继续组织开展每年3月、9月两次库存粮食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粮食收获和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加强对政策性粮食的质量监管,加大对救灾救济粮、放心粮油等的质量监测,及时排查粮食质量安全隐患,适时发布粮食质量安全信息。此项工作由政策法规科牵头负责。

(五)对全州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2015-2016年下达的“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及粮食现代物流项目的建设程序、建设内容、批准规模、资金使用管理、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内容进行检查。此项工作由调控科牵头负责。

(六)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一规定两守则”。在州级培训完成的基础上,对县市贯彻落实“一规定两守则”和上半年组织完成开展全员培训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进一步强化粮食库存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两个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粮油储存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此项工作由储备军供科牵头负责。

(七)牢牢树立“军粮质量是军粮供应工作生命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军粮质量管理办法》,《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州发改委检查各县市或与部队后勤部门采取军地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军粮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军粮质量安全。突出“五个严禁”,强化对购粮手续、品种串换、资金使用、保密管理的监督检查,规范军粮供应管理,严控供应风险,确保军粮供应安全平稳有序。此项工作由储备军供科牵头负责。

(八)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考核,层层夯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结合全州粮食部门实际,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针对粮食去库存、“粮安工程”建设、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产后服务体系、检验监测体系、“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和重大专项,完善廉政风险管控办法,明确风险点、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增强可行性和实效性。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正面典型引领激励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纪党规意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抓经常,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初始萌芽状态。打造廉洁粮食,严查涉粮腐败问题,严查“以陈换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规操作,严禁“低收高转”等粮食腐败行为,严禁以假乱真套取国家补贴,从各种项目上拿回扣、在账上作假等腐败行为。

(九)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四讲四有”要求,聚焦“四个合格”查找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粮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以德为先、以民为本、以干为主、以廉为要,树立全州粮食系统干部清正、行业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形象。加强粮食收购、检验、仓储保管、安全管理等专业人员培训,提高粮食行业专业技能人才队伍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全州粮食系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州粮食系统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楚雄州发改委全面推进粮食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红梅  州发改委副主任(粮食局长)

副组长:肖荣祥  州发改委      (调研员)

成  员:夏大强  粮食局办公室主任

李建平  调控科长

陈  岚  政策法规科长

陈  斌  粮食局人事科长

李常维  粮食局机关党办主任

徐文广  储备军供科负责人

徐  军  中心化验室主任

谢跃辉  云南楚雄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

楚雄州全面推进粮食系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储备军供科。

(二)各县、市发改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加强本县、市粮食系统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主要领导同志要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真抓真管,层层抓好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建立安全工作逐级报告制度,年度安全工作定期报告,重要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对瞒报、迟报要严厉追责。

 

 

主办单位: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邮政编码:675000

制作维护: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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