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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校食堂粮油质量监管 确保学生食堂粮油质量安全

 

来源:粮食法规科作者:陈岚发布时间:2017-08-03

2017年,我州继续加强对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粮食局)、教育局联合对全州10县市44个乡镇的145所学校(其中:中学34所、小学43所、幼儿园66所)的学生食堂粮油供应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抽取了130份大米、50份食用植物油,委托有粮油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云南楚雄国家粮食质监站分别进行了质量指标检验。

通过抽检,130份大米,质量指标平均合格率为80.77%,其中:永仁、武定两县全部合格,禄丰、南华、楚雄3县市合格率低于平均水平;抽检的50份食用植物油,质量指标平均合格率为88.00 %,其中:除姚安、元谋、楚雄3县市外,其余7县送检的学生食堂食用植物油质量指标全部合格。

日前,州发改委、州食药监局以及州教育局联合对抽检结果进行了通报,并针对抽检存在问题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各县市要继续高度重视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履行对学校粮油质量安全监管的各项职能,加强对全州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特别是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州各类学校学生食堂粮油食品安全。二是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粮油食品安全知识及扦样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粮油监管能力及扦样水平,完善扦样信息填写。三是各县市教育管理部门要及时将上半年质量检验结果通报相关学校。对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要督促学校通知供货商进行整改;属于学校自行采购的,及时更换供货商。四是切实做好2017年秋季学生粮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应以确保学生粮油质量安全为第一要务,切忌以低价中标决定一切,有条件的县市应将幼儿园纳入集中采购供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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