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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6-08-30

楚发改信息〔2016〕479号


各科、室、局、中心:

按照中央、省、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意见、要求,经讨论研究决定,现将《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发改部门公信力、执行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55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我委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

(二)坚持便民快捷。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和信息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有效避免信息封闭带来的负面影响,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和政府信息。

(三)坚持上下联动。推动全委上下联动、协同用力、层层推进信息公开,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信息公开的整体效应。

(四)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全面制定、及时完善和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展示,实行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要求公开清理规范后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开。积极完成好州政府交办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开工作,协调、促进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与“信用中国”、“信用云南”网站的对接工作,推动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财政金融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州发改委政务服务窗口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四)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按州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对2014年以来所涉及的重大政策,于2016年11月15日前,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综合协调规划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推进全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公开,着力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内容,明确政府发挥作用的职责边界,落实市场主体自主权。试点过程中,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负面清单调整时,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六)强化重大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重点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各项目科室按职责负责落实)

加大建设项目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牵头负责)

全面公开年度全州重大项目名单,对有关建设基本情况、招标中标、联审联批、项目实施、项目稽察等信息进行全链条公开。(重点项目建设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推动全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参与方式、拟采用PPP操作模式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固定资产投资科牵头负责)

(七)推进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价格收费政策文件、价格执法动态和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重点公开教育、医疗、旅游、交通运输、养老、住房、油、气、水、电等民生价格与收费监管等信息。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等住房建设领域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及备案情况。(各涉价科室按职责负责落实)

(八)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健全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各级行政机关特别是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调查结果、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九)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要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十)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办公室负责)

(十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由我委出台或代起草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牵头起草科室要向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报备,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向相关部门报批,按照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有关解读材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政务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经济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十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及其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十三)更好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和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综合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2016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整合工作,明确独立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汇报,年内至少专题研究1次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牵头科室要积极对接省级部门对本系统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探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夯实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努力将州发改委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立健全门户网站信息内容更新机制。整合门户网站信息资源,推进网站升级改造。进一步明确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运行维护责任,强化网站安全保障。增强政务审批平台、“96128”政务查询专线电话和“12358”价格违法举报电话管理水平,提升政务服务质量。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强化能力建设。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配强人员力量,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考核评估。根据全州政务公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6年起,政务公开工作在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将纳入本委相关业务工作和年终工作监督检查考核范围,对各科室政务公开落实工作加强跟踪督查和推进落实。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结合开展“四项谈话制度”活动,进行约谈等;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主办单位: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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